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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张江高新区获得行政审批权下放 涉及13类20项
  • 上海试点将13类20项行政审批权下放至张江高新园区,通过推进“园内事园内办结”,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改善园区管理服务。同时,以张江为先行先试平台,推进上海行政管理和服务创新的一体化改革。在今天上午举行的...

    上海试点将13类20项行政审批权下放至张江高新园区,通过推进“园内事园内办结”,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改善园区管理服务。同时,以张江为先行先试平台,推进上海行政管理和服务创新的一体化改革。在今天上午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副主任侯劲介绍行政审批权下放张江高新区试点的有关情况。
      
      据介绍,本次下放的权限涉及13类20项,包括以下放权限为主,以赋予资格、简化程序、延伸服务为辅的多种方式。其中:下放权限的包括9类13项。即土地出让一项、规划参数调整三项、绿地范围控制线划定和调整两项、设计文件审查一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一项、环境影响评价一项、预防性卫生审核一项、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一项,企业登记注册资本零首付和企业集中登记两项。赋予资格的包括一类两项。经委托,试点分园将具有内资项目备案和外资项目核准资格。简化程序的包括一类一项。即在一定条件下可免于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审查,直接进入后续审批环节。涉及延伸服务的有两类四项。因有关审批权限属国家相关部委,委托试点分园负责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的申请受理和材料初审,负责区域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初审的方式延伸服务。
      
      据了解,上述权限下放后,试点分园在一定条件下,可对多个关键事项实现园内审批。如:试点分园可采取公开招拍挂或定向挂牌方式出让土地,实行带方案的土地出让制度;可受委托进行土地出让过程中的前期征询工作。可审批容积率小于2.0的调整内容;审批工业、仓储、研发用地之间的相互转换和拆分、合并以及建筑高度的调整项目;审批产业用地绿化率、建筑密度调整事项;审批投资总额在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变更;可受委托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预防性卫生审核事项;可在不减少规划公共绿地总量的情况下,实施绿地范围控制线的划定和调整。可负责管理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负责园内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认定;可对符合一定条件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实行“零首付”注册;可在指定场地对不涉及前置许可的服务业企业集中登记。
      
      据介绍,今年5月25日,上海市政府专题会议明确,以放权为契机,以张江为先行先试平台,推进行政管理和服务创新的一体化改革。据此,张江高新区管委会会同市发展改革委针对为何放权,谁来放权、怎样放权,谁来承接、怎样承接,放权之后如何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等一系列问题,与各方面进行了多次会商,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试点实施意见。目前,实施意见已经正式下达。
      
      作为上海高新技术园区,张江高新区自1991年起经过20多年的建设发展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园区汇聚了约3万余家科技企业、1030家研发机构、43所大学和众多金融、人才、市场中介等服务机构。张江高新区约130万从业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占57.65%,博士和硕士占10.16%;244名院士和425名国家级、310名市级千人计划人才80%以上在张江工作。从经济产出情况看,张江高新区总收入和税收长年保持为上海平均增长率的三倍。(御风)

    上海试点将13类20项行政审批权下放至张江高新园区,通过推进“园内事园内办结”,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改善园区管理服务。同时,以张江为先行先试平台,推进上海行政管理和服务创新的一体化改革。在今天上午举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