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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公安局UPS蓄电池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 闽侯县公安局UPS蓄电池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仓山区金桔路天泽江鼎金爵苑48座270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概况
      
      闽侯县公安局UPS蓄电池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仓山区金桔路天泽江鼎金爵苑48座270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MHZB(XJ)002
      
      项目名称:闽侯县公安局UPS蓄电池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7.352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352万元(人民币)
      
        
      交货期:以业主合同为准。
      
      付款方式:以业主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以业主合同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以业主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①提供承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前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③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及查询时间)。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应附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03日至2020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4: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桔路天泽江鼎金爵苑48座270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桔路天泽江鼎金爵苑48座2701号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桔路天泽江鼎金爵苑48座27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投标人购买询价通知书应填写《购买询价通知书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投标人在购买询价通知书时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复印件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且购买询价通知书时的公司名称、被授权人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被授权人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询价通知书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询价通知书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闽侯县公安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候县荆溪镇徐家村128号
      
      联系方式:陈主任138095317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闽鸿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桔路天泽江鼎金爵苑48座2701号
      
      联系方式:小胡180847945880591837153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胡
      
      电话:059 183715389 18084794588
      
      编辑:Harris
      
      

    闽侯县公安局UPS蓄电池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仓山区金桔路天泽江鼎金爵苑48座270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