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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不间断电源系统蓄电池室的一般规定
  •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不间断电源系统蓄电池室的一般规定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不间断电源系统蓄电池室的一般规定?

    1、蓄电池室的向阳窗户,应装磨砂玻璃或在玻璃上涂漆。为避免风沙侵入或因保温需要,可采用双层玻璃窗。

    蓄电池室门应向外开启。

    2、酸性蓄电池室的顶棚宜作成平顶。顶棚、墙壁、门窗、通风管道、台架及金属结构等均应涂耐酸油漆。但对具有密封性能的酸性蓄电池,允许适当降低耐酸要求。碱性蓄电池可不考虑上述防腐措施。酸性蓄电池室的地面应采用耐酸材料并应有排水设施。

    3、蓄电池室的温度不应低于10℃,不高于40℃。计算蓄电池容量时,如已考虑了允许降低容量,可适当降低室温的要求,但不宜低于5℃。

    4、蓄电池室不应采用明火采暖。当采用散热器采暖时,应采用焊接的钢管,且不应有法兰、螺纹接头、阀门等。当蓄电池室与其他房间采用公共采暖系统时,对蓄电池室的温度,应能单独地进行调节。当采用热风采暖时,风口处应设过滤装置。

    采暖装置与酸性和碱性蓄电池的净距不应小于0.75m.

    5、当采用固定型密闭式铅蓄电池时,蓄电池室内的照明灯具可选密闭型,通风换气次数应保证每小时不少于3次。

    碱性蓄电池对通风与灯具无特殊要求,但应保证正常的通风换气。

    6、在酸性蓄电池室内敷设的电气线路或电缆应具有耐酸性能。室内地面下不宜通过无关的沟道和管线。

    7、酸性蓄电池室走道宽度和导电部分间距不应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御风)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不间断电源系统蓄电池室的一般规定